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4﹞252号)、《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金堂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金人社发﹝2011﹞111号)和《金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金卫计发﹝2017﹞67号)等精神,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7名卫生急需紧缺人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参与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附件1:金堂县卫计系统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违反其它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额和相关要求详见《金堂县卫计系统2018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1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金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金堂县赵镇万方街96号3楼315室,电话:028—84936664)。
3.报名方式及资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金堂县卫计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提交相关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4)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5)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二)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现场对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考核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考核
(一)本次引进采取面试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由金堂县人社局和金堂县卫计局共同组织。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卫计局研究同意后可进行相应调减。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二)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面试考核结束后,成绩于3日内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ntang.gov.cn/jtxrlzy/index.shtml)公布。
五、体检
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职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考察组由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组成,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聘用及报到
(一)确定聘用岗位。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金堂县人社局根据拟聘人员报考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6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八、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8—84936664
监督电话:028—84936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