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保障服务攀枝花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攀枝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24名。
1. 特巡警勤务辅警,20名,男性;
2. 文职辅警,3名,男性;
3. 文职辅警,1名,女性。
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可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还需具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27日至2000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6.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身高不低于175cm;报考文职辅警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和本市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携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5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地点:攀枝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700室(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110号)。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可直接从附件下载)、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持退伍证)、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同时,将填写好的《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发送至电子邮箱pzhga_jf@163.com。
凡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三个环节。
1.笔试
时间:2018年6月2日9:00(星期六,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地点:详见准考证。
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时间150分钟。
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
(1)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
(2)报考文职辅警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入围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1)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
(2)报考文职辅警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体能测试
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
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项目:特巡警勤务辅警: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文职辅警: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
特巡警勤务辅警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文职辅警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的当日计算。
(1)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报考文职辅警的,体能测试只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总成绩相同的,报考特巡警勤务辅警的以体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报考文职辅警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自行查看。
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递补
因体能测试、体检、政审不合格和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与攀枝花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五、工资及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及待遇按照《攀枝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网上公安局(www.pzhga.com)及“攀枝花公安”新浪微博、“平安攀枝花”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请考生注意查看。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录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23160
举报电话:12389
附件:
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攀枝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攀枝花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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