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常年自主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优异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本通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或聘用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岗位及要求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限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二)全日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全日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护理专业,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紧缺专业人员,详见附件1《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紧缺专业岗位要求一览表》,根据医院业务发展及实际需求情况将及时更新和发布。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现场报名皆可,请严格按照报名要求准备相关资料。
1.邮件报名:请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医院组工人社科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邮件+职称/学历层次+专业+姓名”)。(1)《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相关资格证等扫描件;(3)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2.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持以下材料到医院组工人社科递交。(1)《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1份(详见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3)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工作经历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8:3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群芳
联系电话:0833-2119309
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邮箱:lryrsk@163.com
四、考务工作
我院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人才自主招聘由医院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到医院审查后办理聘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有效。
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紧缺专业岗位要求一览表.doc
乐山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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