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报名人员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二、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2.在编在岗公务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学、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优先;
5.中共党员;
6.身体健康;
7.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先。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现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星期二)至2018年5月2日(星期三)。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委办公楼610室)。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申请方式,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审核同意。
4.所需材料:《宣汉县纪委监委遴选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录“廉洁宣汉”网站下载);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任职依据的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县纪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论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由县纪委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待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考官由县纪委监委领导及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
(五)组织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报请借用
根据考察结果,报请县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七)调入
6个月借用期满后,表现优秀者调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18-5218981,18881817211
中共宣汉县纪委宣汉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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