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测绘地理信息产品质检岗位:1人
1、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应届毕业生1人(岗位编号:701)
具体要求: 2018年统招统分应届硕士研究生,北京生源,系统掌握摄影测量与遥感等相关理论与实践知识,具备影像处理技术开发经验和基本操作能力,能适应长期外业测量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并附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及北京市户口证明、学习成绩单及相关证书(外语、计算机)等扫描件。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和笔试。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2018年5月上旬在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网站上公布,同时将通过电话通知进入笔试名单的应聘人员,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人员,不再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确保通信畅通。
3、面试。面试将于笔试后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通知,对放弃面试资格的笔试人员,将从参加笔试的其他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不进入考察程序,放弃录用。
5、公示和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同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日。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四、聘用待遇
确定聘用后,我中心将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相关规定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联系人: 吴小瑜 梁亚莉
联系电话:010-63881822、63881819
电子邮箱:zjzxzp2018@163.com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2018年4月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