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民党发[20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民人事字[2017]326号)文件精神,2018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项目合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www.swun.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非事业编制科研项目合作人员10人,详见附件《西南民族大学2018年非事业编制科研项目合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学术功底扎实,具有较大的教学科研潜力。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六)应聘人员若是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0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认证。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将应聘简历和《西南民族大学应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为“2018非编应聘+姓名+高校人才网。”)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邮件总大小请勿超过2M。材料发出后请致电应聘岗位所在的用人单位确认。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及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将对应聘人员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考察。
五、考核、考察
(一)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时间,由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考核。
(二)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试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六、身体检查
根据考核情况,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审批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2018年7月10日前凭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等材料原件到校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聘用入岗。首次聘期三年,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聘期届满,考核合格,根据学校科研发展,学科培育需求,经双向选择,可签订新的项目合作协议;同时,学校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事业编制招聘计划,经过公开招聘程序,聘期考核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九、其他
待遇等相关问题请与所聘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计划表。
人事处电话:028-85522070
特此公告。
西南民族大学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