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恒力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南江县供销社直属企业。公司重点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多领域,积极稳妥的推进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运营、物业管理、土地托管、农旅产品开发及销售等业务的开展,切实发挥服务“三农”的各项功能,为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因业务发展需要,诚招业务副总经理1名,办公室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副总经理招聘要求
(一)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承担分管业务的各项经营指标,并为结果负责;
3.负责分管业务团队的搭建及培养;按目标要求打造公司核心团队;
4.规划旅游商品,密切跟进旅游产品开发和生产,确保商品设计、质量、产量符合要求;
5.建立和管理销售队伍,拓展并维护各类营销渠道;精准定位,细分目标客户群体,组织销售部门进行客户开发管理,达成销售目标;
6.负责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所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7.协助分管团队处理突发事件及合作单位高层关系协调,及时跟踪市场动态及行业政策变化。
8.完成总经理临时下达的任务。
(二)任职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抗压能力强,在大中型企业管理工作经验不少于5年或从事类似管理工作不少于8年,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经济、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熟悉企业全面运作,具备丰富的企业运作经验,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很强的战略制定与实施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系统了解旅游产业链构成及其相关行业特点,熟悉旅游商品纪念品市场,具备卓越的文化艺术产品鉴赏能力,具备主流审美意识和独到艺术眼光;了解光雾山景区。
5.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营销、推广能力;有客户资源和客户关系者优先考虑。
6.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谈判能力。有进取精神,敢于面对压力,以身作则,思维敏捷、精力充沛、认真周全、善于创新,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强烈的业绩渴望;
7.有良好的时间管理习惯。可以加班,可以出差;
二、办公室主任招聘要求
(一)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管理体系,编制、修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落实进行督察。
3.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服务,检查、跟进会议决议的贯彻实施。
4.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业务部门间的日常工作进行协调处理。
5.协助公司处理突发事件及合作单位高层关系协调,及时跟踪市场动态及行业政策变化。
6.负责起草公司行政报告及各类综合材料。
(二)任职要求
1.年龄:40岁以内,男女不限,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法律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3.具备企业行政管理的相关知识和经验,熟悉国家相关劳动行政法规政策,掌握企业行政管理知识。
4.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撰写各种工作报告、总结和计划。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积极与上级和下属的顺畅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下属的工作状态。
6.具备良好的计划执行能力,能理解领导的意图,制定工作目标和可操作的行动计划,通过有效组织各类资源和对任务优先顺序的安排,保证计划的高效、顺利实施;
7.具备良好的领导管理能力。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3月31-4月8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巴中市供销合作官方网站“http://gxs.cnbz.gov.cn/”,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nj.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与报名资料(将毕业证书、荣誉证书及相关职称证书的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942203044qq.com。
3.应聘者应对个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我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投递材料进行严格保密,本次招聘所接收材料统一存入本公司人才档案库,不予退还。
4.一经被我公司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为我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工资待遇及福利。
(二)综合测评
1.简历初选。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工作经历、业绩等职位匹配度进行初选。
2.面试。简历初选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初试。参加初试人员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材料等相关资料。初试后根据测评情况通知复试。
3.面试时间:4月11日
(三)考察阶段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对复试合格,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面试、考察程序完成后,拟聘用人员向公司提交由三甲医院或专业机构出具的当年体检报告。
(五)公示
在相关网站上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管理
1.公示期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