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人员4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金堂县统计局从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
2.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参加邪教组织活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金堂县及周边区县户籍优先;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之间(即1988年3月29日至2000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3.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计算机等专业优先;
4.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热爱统计事业,严格遵守统计保密制度;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正常履行职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三、工作地点及主要职责
(一)工作地点
金堂县统计局(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800号)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县经普办各项日常工作,做好相关文件、会议材料、总结报告、工作动态等资料的编发和管理归档工作;
2.负责与全县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督促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开展全县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
3.组织普查业务培训、指导,负责全县普查登记工作,进行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承担普查数据相关资料编辑和审核工作;
4.组织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进行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至3067316361@qq.com;
2.根据网上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3.面试当天现场填写报名表(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同时提供身份证(必备)、学历证书(必备)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报考人员报名条件进行再次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取消报考者报名、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4月8日8:00时。
(二)面试
经资格现场确认符合条件者统一参加面试,择优录取。面试内容为测评考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所必须的业务能力,沟通、衔接能力等工作技能。
(三)聘用及报到
1.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金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2.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
经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劳务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办理派遣手续到金堂县统计局接受工作安排。
六、工资待遇
每人每月2500元,其中基本工资2200元,年终绩效考核按每人每月300元计算(绩效考核奖共计3600元/人/年,工作满12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发放),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购买社保。用人单位当年考核为合格的,将从工作满12个月后的次月起,工资待遇按上浮5%的比例进行调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退回劳务公司。派遣期间,派遣人员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其他事项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准。
联系人:陈敏
联系电话:84929100、8465296。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