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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7人的公告

2018-03-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编外自聘临时人员,护理15名;药剂师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护理人员:(一)热爱护理专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药学:(一)热爱药学专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药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8年4月02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眉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28—35010018。只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资料:(1)报考者须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如实、准确填写,并张贴近期2寸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3)护士、药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资格审查通过者,将于4月16日-18日在我院网站(http://www.msfybj.com/)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请报考者务必关注,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按照“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实施笔试、面试。护理笔试范围:基础护理(40%)、妇产科护理(30%)、儿科护理(30%);药学笔试范围:药事管理(50%)、药理学(50%)。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人员2日内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放弃体检、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结果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眉山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临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报名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党办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5010059。
 
五、本公告由眉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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