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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绵阳梓潼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8人公告

2018-03-12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经相关部门同意,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户籍在绵阳市范围内的公民。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次招聘名额共8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2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组织纪律性强,能适应乡镇基层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文化程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18-35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退役士兵;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或曾经参与邪教组织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
三、用工性质及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为临聘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及奖励参考本县同类工作人员待遇标准制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梓潼县司法局政治处(城北新区四号楼4-8)。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并自备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3张。
4.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基本法律知识。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2,未达到1:2比例是否予以调减或者取消,由梓潼县司法局决定。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应聘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1:2比例是否予以调减或者取消,由梓潼县司法局决定。
笔试成绩于考后2个工作日内在梓潼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将在梓潼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安排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体检由梓潼县司法局组织实施。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出现的缺额,是否依次等额递补,由梓潼县司法局决定。
梓潼县司法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政审,并对其人事档案等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再次核实确认。对政审及核实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政审出现的缺额,是否依次等额递补,由梓潼县司法局决定。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人员在梓潼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岗前培训和聘用规定
经政审合格、公示无问题的应聘者,参加梓潼县司法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内实行综合考核评估,期满后经考核评估合格者签订首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期内,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情形的,梓潼县司法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梓潼县司法局纪检组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县纪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笔试、面试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监督电话:0816-8218325,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六、本公告由梓潼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咨询电话:0816-8212304(办公室)、15983609288(徐先生)、15681116762(宋女士)
梓潼县司法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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