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资人社〔2017〕124号)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实际,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临床医生7名、口腔医生1名、设备管理1名、临床药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详见《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3 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核招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国家有其他规定的。
三、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3 月13 日至3 月16 日,报名人员通过邮件发送《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下载附件2填写),报名截止时间为3 月16 日24点(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电告我院人事科确认是否收件)。
邮件地址:28332783@qq.com。 394568404@qq.com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参加考核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
(二)自我推荐书1份;
(三)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2018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五、考核及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经组织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研究生学历或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在首次签订的服务期限内每年再固定另奖励绩效工资。
2、此次考核招聘人员,需自愿与医院签订至少不低于6年的服务期限协议;且必须在服务期限协议期满后,才能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3、报名人员或参加考核人员,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参加应聘人员的食宿、旅差等费用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6、联系电话:人事科: 028-26229983
刘老师: 13882965345
附件1: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2: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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