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工作需要,经旺苍县委政府批准,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公共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司法工作;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0至30周岁(1998年3月1日至1988年3月1日期间出生);
2.具有法律、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出色的沟通和应变能力,能速写速记;
4.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少年管教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在各类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其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职业病检查、公示、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10日。
2.报名地点: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县检察院政治处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旺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其他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获奖证书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
5.资格审查(3月11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全过程,县检察院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将资格审查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证件等,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试(3月15日至16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语言综合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等。
1.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应聘考生总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笔试(2018年3月15日)
笔试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县检察院政治处在汇总考生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职位与参考人员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3.面试(2018年3月16日)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面试具体事宜由旺苍县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业病检查(3月17日)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经公示无异议后等额确定职业病检查对象。职业病检查的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职业病检查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职业病检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职业病检查合格人员,旺苍县检察院汇总考生总成绩,并按总成绩排序在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与旺苍县人民检察院签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劳动关系。
四、合同制书记员待遇
新招聘的合同制书记员试用期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和其它待遇按财政拨款标准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4202191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李锐电话:0839-4202397
本公告由旺苍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旺苍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