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人(限男性),主要从事林区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森林防火巡逻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遵纪守法、品性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高1.72米以上;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9年12月1日以前、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公民。警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方式。应聘者从网上下载附件: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招聘辅警人员聘用审批表,填写相关信息后,报名时现场交报名表。
(二)报名与初审时间。2018年4月9至10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
(三)报名地点。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二楼行政办公室(新津县五津北路16号办公楼二楼行政办公室),报名时需携带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招聘辅警人员聘用审批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军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郑友治 联系电话:18108199462
(四)体能测试、面试时间:2018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新津县华润体育场。
(五)体能测试和面试内容。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小于或等于13秒4;1000米跑,合格标准小于或等于4分35秒。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每人面试时间为5分钟。
(六)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和政审由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报到。体检、面试、政审合格人员招聘为辅警,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新津县农业和林业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