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东县2017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实施意见》以及《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结合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现面向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会东县城镇户籍,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自愿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备以上招聘基本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还须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条件
1.“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2.“40·50”就业困难人员。
3.本县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且办理了失业登记证满一年、就业困难的被征地人员。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两劳”刑满释放人员及其他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6.三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三年”指2015、2016、2017年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工作,具体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咨询、贯彻工作;负责协助劳动监察、医保审核、信息录入、档案管理等工作。
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5名,其中:县劳动监察大队2名,县医保服务大厅2名,县社保服务大厅1名。上述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
四、县级社会保障协理员具体招聘要求
(一)岗位具体条件:除具备“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资格”外还需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县劳动监察大队2名:男52周岁及以下,女47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
2.县医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2名
⑴医保审核人员1名:男52周岁及以下,女47周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临床医学、社区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检验技术,普通高校全日制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⑵信息录入员1名:男52周岁及以下,女47周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社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1名:男52周岁及以下,女47周岁及以下,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档案管理工作,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6日。
(三)报名地点:会东县人力资源市场(滩王路满矿花园处)。
(四)操作程序
1.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处领取《会东县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批表》进行申报。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审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对审查合格人员组织现场考核测试,择优聘用。
3.体检: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会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hd.lsz.gov.cn/)及会东发布、会东人社、会东县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会东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并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
五、待遇及管理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川财社[2016]182号和凉财社[2017]5号文件执行(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一)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按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三年,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对有创业意愿的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可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及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二)岗位补贴及保险。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我州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现执行标准为1380元/人/月),按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三)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离开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特殊援助政策。
本公告由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人及咨询电话:阿基日呷(会东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18228753118。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