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3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2名,有科级领导职数空缺。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讲政治,有正能量,性格、品行好;能领悟得了,有基本的领悟能力;执行得走,有较好的执行力;理得起事,有较强的责任心;在单位担任过办公室主任、综合协调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较强者优先。
2.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详细地址:内江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大院综合楼4楼414室),网络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njswtb@163.com)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须持有《中共内江市委台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照2张,同时提供近期主笔起草的文稿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或其他能力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市委台办对报名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时间。
(三)考试。市委台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名额与参考人数达到1:3比例开考,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我办工作岗位需求,按1:1比例确定试用人员。
(五)试用。考察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其工资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六)调入。试用期满并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雪梅13551517140;
杨谭司18111004103
附件:中共内江市委台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内江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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