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雇员管理办法》(双府发〔2017〕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吃苦耐劳,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年龄详见岗位表(附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2017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bao-ming.cn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7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6日23:59。
2.资格审查:2017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7日17:00。
3.网上缴费:2017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8日23:59。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30K以内,图像清晰,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按要求重新上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特别提醒报考者需牢记报名时所填的信息(如注册账号、密码、电话号码、邮箱等)。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咨询电话:028-85811323),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5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8年1月3日9:00至1月5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按照要求设置打印准考证上的水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7年12月29日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angliu.gov.cn)和双流人才网(http://www.slrc114.com)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所缴费用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原账户。
3.笔试科目:《综合能力素质》(公共类)。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包括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材料作文题)两部分。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8年1月13日前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双流人才网公布。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双流人才网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
4.缴费标准:原件校验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双流人才网公布。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双流人才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外包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合同签订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委托用工单位负责雇员日常管理。未经主考机关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聘期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政府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期原则上为三年(含六个月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在每年1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和业绩奖金,其中基本工资占40%,业绩奖金占60%。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和缴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存)部分在薪资中代为扣缴。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成都市双流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028-85736202)
咨询电话: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028-8581132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疑问的技术支持电话:028-89994558
附件:2017年成都市双流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表
成都市双流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