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20人公告(10月30号-11月10号报名)为你提供以下公告内容,更详询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htgwy01)或咨询省考面试备考群QQ515348183,我们将及时为你更新推送消息,公考面试咨询热线:028-84400955。请根据自己的身份扫二维码加入公考微信群。群满可以加微信号:sc12306a(加后优先拉入公考群哟)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险社会监督机制,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有关规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监督工作,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公开选聘20名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广安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在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新闻媒体、基层社区、企业、医院、高校等行业、单位工作或居住,并具备选聘条件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包括退休职工)。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的民主监督意识和志愿奉献精神。
(二)具有基本的社会保险知识、较强的政策法规水平、良好的问题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能够秉公办事。
(四)身体健康,长年在本行政区域工作或居住,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保险监督工作。
(五)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选聘范围内的行业或单位从事会计、审计、医疗、药品、法律、新闻、社会保险、社区管理等工作之一,具备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在高等院校从事社会保障理论教学或研究的人员。
(六)未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人员。
(七)没有其他不适合担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政策法规。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周围群众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以身作则,带动群众自觉遵守。
(二)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将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险热点问题向我局反映,提出工作建议。
(三)举报违法行为。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保缴费,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医疗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套取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及时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反映举报。
(四)参与检查评价。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社会监督员,可按我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专项检查或相关工作评估。也可向我局基金监督部门主动提出参与现场监督检查。
(五)获取相关信息。根据监督工作需要,社会监督员可向我局基金监督部门提出需求,了解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社保基金监督部门可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工作分析会议、提供工作简报等形式,主动通报基金运行情况。
(六)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监督内容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行为。是否依法依规核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人数,是否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有无篡改缴费记录和社会保险基础数据的行为,有无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或贪污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点、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伤残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有无违反服务协议和相关合同、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三)参保单位行为。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无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四)参保人员行为。参保人员有无谎报身份、伪造档案、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隐瞒个人信息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五、工作性质
(一)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
(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抽调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基金检查等工作。
(三)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对发现的社会保险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符合条件的,将按照《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
(二)报名所需资料:《广安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推荐表》。
(三)报名方式:下载填报《广安市公开选聘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表》,打印后交至:广安市紫金街209号广安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四)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应聘人员条件,从中确定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将向其颁发《广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书》。
(五)报名咨询电话0826-236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