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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大邑县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人才20人公告(11月8日报名)
为引进高层次高素质卫生人才,优化我县卫计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大邑县委办公室 大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的通知》﹙大委办〔2017〕71号﹚规定,经请示大邑县人才领导小组同意,2017年我县拟引进20名医疗卫生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本次引进人才为编制内人员,引进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
一、引进人才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方式
现场考核、择优聘用。
(二)引进对象
医(药)学类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三)引进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研究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196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应资格证书。
(5)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体岗位引进条件见《成都市大邑县2017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引进人才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8日09:00—17:00
重庆医科大学渝中校区招聘大厅。
三、引进人才学校、学科及名额
引进学校、学科及名额见《成都市大邑县2017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2)。
四、引进人才考核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17年11月8日09:00—17:00到达重庆医科大学渝中校区招聘大厅报名,报名时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大邑县2017年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表》(附件1)的各项内容(可以打印)。应聘人员须准备个人自荐材料1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专业证明,学生学籍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在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将上述材料交考核组。
(二)资格审查。考核组按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聘用)整个过程,在引进研究生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 面试考核。先进行个人陈述(5分钟左右),再根据评委提问进行回答(15分钟左右)。评审要素主要涉及仪容仪表、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及医学人文素养、常见病病因及诊治阐述,健康教育演讲等。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
(四)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1.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员,且拟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经考核组与等额确定的拟聘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大邑县人才引进协议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本次引进人才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原则进行。
3.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的档案,用机要件于2018年7月31日前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28-88280039,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邑新大道192号,邮编:611330)
五、 体检及考察
(一)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报经大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大邑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考察由县人才办、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硕士研究生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七、 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引进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引进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八、 服务期限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本县工作5年后,方可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因逾期未报到和试用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九、待遇
引进人才为事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单位性质及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外,还可按《大邑县教育和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养试行办法》﹙大委办〔2017〕71号﹚规定享受相应层级的人才待遇。
十、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大邑县人才办028-88266780
大邑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28-88280039
大邑县卫计局人事科028-88292907
监督电话:大邑县卫计局监察室028-88268505
大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