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1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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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8月31日快讯:
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公务员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成人社发〔2013〕176号)和市委编办《用编通知》(蓉用编字〔2017〕56号)等规定,经成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青白江区决定面向全国(省内市州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除外)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省内市州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除外)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爱乡镇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报名第一日;
9.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调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共9名。具体选调单位、职位、条件及名额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日09:00至9月7日17:00。
(三)资格审查
2017年9月1日09:00至9月8日12:00。
(四)网上缴费
2017年9月1日09:00至9月8日17:00。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照片不进行人工审核,报考者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17:00。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6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对策申论》。
3.开考比例:职位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录岗位。调减或取消招录岗位的公告于2017年9月11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10月12日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5.本次考试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按照笔试总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0月17日。
3.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人社局公务员与工资退管科。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成都市青白江区2017年公开选调乡镇公务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持国外和港澳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鲜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背面所在机关意见、审核机关意见、审批机关意见三栏应有具体意见且盖章;
(5)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鲜章;
(6)报考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各岗位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递补),并在2017年10月19日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社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2.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对策申论》成绩×50%.
3.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五)总成绩公布:总成绩于2017年10月27日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选调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对策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其中面试人员未构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青白江区其他职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于2017年10月27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体检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确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及报到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选调人员的录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经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区人社局报成都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八、咨询及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驻青白江区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8-83307818。
监督电话:028-83636765。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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