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2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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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6月12最新快讯:
江油市司法局
江油市公安局
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综合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德才兼备的标准,由本人自愿报名,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等选拔方式,通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后,招收为合同聘用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组织纪律性强,遵守法纪;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协作沟通,能吃苦耐劳;
(四)年龄:男性18至55周岁,女性18岁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五)户籍为江油市辖区常住户口;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七)能操作录入计算机。
三、岗位职责
(一)进驻派出所,提前介入接处警中的治安纠纷、民间纠纷,疏导、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二)开展法制、政策宣传,预防、劝解矛盾纠纷;
(三)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收集、汇总、梳理、研判矛盾、统计上报矛盾纠纷相关信息,掌握社会动态;
(四)开展群众工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参与矛盾纠纷的调查、取证,制作矛盾纠纷调解相关文书,回访、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做好调结案卷的信息录入、组卷、归档。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21日17:00时。
(二)报名地点:江油市司法局7楼733室 (涪江三桥党政综合办公楼)。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江油市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自行下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工作者还需提供《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1寸、2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各3张;
4.有法律、计算机、文秘专业和技术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审查:报名时对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合格者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组织,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内容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根据招考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优先考虑具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组织政审。
八、递补
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
九、公示
面试、体检及拟聘人员情况公示将在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网公示,请考生自行及时查阅。
十、聘用工作
(一)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试用上岗,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 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二)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每月17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单位购买社会保险。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违反考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油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市综治办 0816-3272173
市司法局 0816-3221869
市公安局 0816—3261345
报名咨询电话:0816—3363961
附件:《江油市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江油市司法局 江油市公安局
2017年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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