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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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事考试网2017年3月14最新快讯: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直属中小学校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3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7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22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4、符合《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巴中市市教育直属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7、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具体服务年限见《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8、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0:00至2017年3月24日下午6: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巴中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时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7年3月22日0:00至2017年3月26日下午6: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和《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于2017年4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0日0:00至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 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cbz.hrss.gov.cn/)、巴中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zedu.com.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科目面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巴中市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专业科目面试成绩×50%。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经组织选派、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含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烛光计划、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相关证明(内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服现役两年以上经历、退出现役相关证明、被部队团级及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交巴中市教育局6楼人事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以点对点的方式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书面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面试
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其中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进入资格审查。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说课、特长展示、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专业科目面试通知书》。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巴中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人员由巴中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会同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本次市直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人员。
八、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考核人员。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实行岗位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无条件取消公招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证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27-5264610)、巴中市教育局监察室(0827-5255529)。
十二、特别提示
(一)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周年。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巴中市教育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考试招聘后续各环节都须出示此凭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7-5269672;巴中市教育局人事科:0827-526039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十三、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巴中市市直属中小学校2017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育岗位表.xls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 中 市 教 育 局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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