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5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6〕103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全县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招聘名额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勇于创新;
(二)热爱农村工作,熟悉村情民情;具有较强的服务群众意识,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发展经济上做出一定贡献;
(三)维护班子团结,有大局观念;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五)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村干部)。对长期扎根基层且表现优秀的,适当放宽担任村“两委”任职条件(“表现优秀的”参照《武胜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确定)。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综合评估、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考察、体检、审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综合评估(2017年3月6日至10日)。各乡镇组成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纪委、组织人社部门相关人员(3名以上)为成员的综合评估组(名单于3月6日报送至县委组织部),按照《武胜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武胜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评估评分表》,经评估组审核及本人确认签字后,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和《武胜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得分表》一并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2017年3月13日至20日)
1.现场报名(2017年3月13日至15日)。
(1)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联系电话:6229402。
(3)提交材料: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当选证明、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武胜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评估评分表》(一式4份,需自评及评估组审核签字),并填写《武胜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4)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2017年3月16日至20日)。
由乡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属实证明(须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武胜党建网、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若本人自愿申请放弃考核招聘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三)考察(2017年3月21日至28日)
对符合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全部纳入拟考察对象。考察依据《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进行,以“德、能、勤、绩、廉”为内容,重点考察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群众公认等情况。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群众评价、乡镇评价、征求意见、座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并征求纪检、公安、综治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对经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根据综合评估及考察得分总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武胜党建网、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体检(2017年3月29日至30日)
对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五)上报审核(2017年4月3日至30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六)公示(2017年5月4日至12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在武胜党建网、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5天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七)聘用(2017年5月13日至20日)
公示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管理
1.考核招聘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空编情况、招聘人员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安排,如不服从组织安排,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核招聘人员基层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附件:1.武胜县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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