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2月20日最新快讯: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有效整合人才资源,根据《公务员法》、《广元市朝天区人事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广朝委发〔2012〕12号),经区委编委会同意,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运输管理所、广元市朝天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面向全社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5名(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调5名工作人员(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具体职位情况详见《广元市朝天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考调(选聘)范围
四川省内外在编在职的全额财政供养人员。
三、考调(选聘)条件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未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选聘)的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拟调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313办公室)。
电话0839-8625811。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自行下载《朝天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3、朝天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三)考试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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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选聘人数与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调动人员,由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复核,并在“朝天区政府门户网”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上编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一)凡填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参选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向所在单位及用人单位通报;
(二)区监察局将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0839-862259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8625811
附件:
1.广元市朝天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朝天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