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2月2日最新快讯:为满足我区卫计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决定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考调名额25名,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翠屏区以外的在编在职事业单位医务人员。
(二)以上范围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质、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条件执行)。报考者的年龄、工作年限计算一律以2016年11月30日为计算截止时间。报考者的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年龄限定为35周岁及其以下的,即指截止2016年11月30日当日年龄未满36岁的均可)。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青皮树街31号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831-8237648、8237647。
3.资格审查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证、荣誉证,以及其它反映自己业务能力水平、成绩、工作经历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1寸个人近期免冠彩照2张。
4.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者报名时缴纳考务费80元。
5.领取准考证时间: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16:30到宜宾市翠屏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领取(宜宾市青皮树街31号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三楼会议室)。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二)考试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社、卫计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分为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两科。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50%+综合素质测试×50%。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选用。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报考人数比例达1:3的岗位按照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报考人数比例未达1:3的岗位,卫计局商人社部门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岗位调减。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职称、学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职称、学历也相同的以取得职称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
由区人社局、卫计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选用。
(六)公示
对拟选用对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用。
(七)调动
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按《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所有考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岗并完善调动相关手续,对不能按期办理完调动手续的,取消选用资格。考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参加聘用单位的岗位竞聘。
(八)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考生放弃等原因在公示结束前出现的缺额,经人社部门同意集中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四、考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或咨询QQ:385189031
五、本公告由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翠屏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翠屏区人社局8237647,翠屏区卫计局2324813.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ybpta.gov.cn(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www.ybrc.gov.cn(三江人才网)。
附件:
1.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2月2日
宜宾市翠屏区2016年第二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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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考调名额 |
所需知识、技能等条件 |
约定事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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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学历(学位) |
专业 |
最大年龄 |
其他 |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内科医师 |
S2016501 |
2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内科学专业 |
35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内科(含规培医师)。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放宽到40岁。 |
|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外科医师 |
S2016502 |
2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外科学专业 |
35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外科(含规培医师)。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放宽到40岁。 |
|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妇产科医师 |
S2016503 |
1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妇产科学专业 |
35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妇产科(含规培医师)。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放宽到40岁。 |
|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麻醉科主治医师 |
S2016504 |
1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 |
40 |
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麻醉。 |
|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超声诊断医师 |
S2016505 |
1 |
国民教育本科 |
医学影像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
35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含规培医师)。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 |
|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影像医师 |
S2016506 |
1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医学影像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
35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含规培医师)。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放宽到40岁。 |
|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检验师 |
S2016507 |
1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医学检验专业 |
35 |
取得检验师资格。 |
|
|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
专业技术 |
眼耳鼻喉科医师 |
S2016508 |
1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35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喉科(含规培医师)。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放宽到40岁。 |
|
|
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 |
专技 |
外科主治医师 |
S2016509 |
1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 |
40 |
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外科。同时具有5年以上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医院普外科工作经历。 |
|
|
宜宾市第二中医医院 |
专技 |
麻醉医师 |
S2016510 |
1 |
全日制普高本科(学士) |
麻醉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 |
30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麻醉,同时具有2年以上二级甲等及其以上综合医院麻醉工作经历。 |
|
|
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
专技 |
妇产科医生 |
S2016511 |
1 |
国民教育本科 |
临床医学专业 |
45 |
副主任医师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
|
|
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
专技 |
影像科医生 |
S2016512 |
1 |
国民教育本科 |
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 |
35 |
主治医师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 |
|
|
宜宾市翠屏区妇幼保健院 |
专技 |
儿科医生 |
S2016513 |
1 |
全日制本科,学士 |
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学专业 |
40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
|
|
宜宾市翠屏区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技 |
执业医师 |
S2016514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临床专业 |
35 |
男性,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执业范围为内科,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技 |
影像医生 |
S2016515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医学影像专业 |
35 |
男性,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技 |
放射科医师 |
S2016516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临床医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 |
35 |
具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同时具有5年以上临床放射科工作经历。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西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专技 |
内科医生 |
S2016517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临床医学专业、计划生育医学专业 |
40 |
男性,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内科。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中心卫生院 |
专技 |
妇产科医生 |
S2016518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临床医学专业 |
35 |
具有助理医师资格证(不包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妇产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中心卫生院 |
专技 |
内科医生 |
S2016519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临床医学专业 |
35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包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内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牟坪镇中心卫生院 |
专技 |
麻醉医生 |
S2016520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麻醉学专业 |
35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包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麻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高店镇卫生院 |
专技 |
内科医生 |
S2016521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临床医学专业 |
35 |
具有助理医师资格证(不包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内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南广镇卫生院 |
专技 |
护师 |
S2016522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护理专业、护理学专业 |
35 |
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
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卫生院 |
专技 |
儿科医生 |
S2016523 |
1 |
国民教育大专 |
临床医学专业 |
40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不包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儿科。 |
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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