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来源:本站采编
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1月1日最新快讯:为深化我县卫生改革和发展,扩大卫生工作人员规模,补充喜德紧缺卫生技术人员,进一步加强卫生医疗技术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考核聘用卫生技术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36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喜德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考核聘用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 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 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2016年10月31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职在编人员。
5. 报考者的资格、条件等要求(包括年龄、证书等),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10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 现役军人。
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考核聘用程序
考核聘用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资格复审、报批、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信息公示
考核聘用信息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cxd.gov.cn)、喜德县有线电视频道报名院校进行发布,并在喜德县城内张贴纸质资料。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定为2016年11月12日至2016年11月18日,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11月12日9:00-12:00时,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体育场;
(2)11月16日9:00-12:00,成都医学院新都校区“蜂巢”体育馆;
(3)11月17日9:00-12:00,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原泸州医学院)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
(4)11月18日9:00-12:00时,地点:川北医学院高坪校区风雨操场;
3、报名所需材料
2017年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2017年以前毕业生,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大学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验证,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
4、资格审查
由喜德县考核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采用双方面谈或交流提问、查验证件、察看学籍资料等方式进行。其中,学历及录取批次的审查,根据当年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对学生当年录取批次进行认真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结束汇总后,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由考核聘用工作组通知参加考核。
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审查和聘任时县、州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核方式
1、考核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参与,按实施方案确定的考核方式具体组织实施。
2、考核方法
先是察看应试者的学籍资料,然后通过面试的形式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考核测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考核聘用人员。
3、担保
确定拟考核聘用人选后,由拟聘者提供一名履约担保人(第三方),并由履约担保人自愿缴纳一万元履约金后,与拟聘者签定《三方协议》,约定相关条款。
4、体检
拟聘者必须按协议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经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进入考核聘用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5、资格复审及报批
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拟考核聘用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或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其履约保证金不得退还。
复审通过后填写《登记表》、《政审表》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
6、报到
接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考核聘用文件后,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报到上岗后,当即返还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及当年活期利息。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并扣留其履约担保人交纳的履约金1万元,上交县财政。
(三)考核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补充公告、调整公告、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公示、通知、信息均在喜德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竞聘者应及时、主动到喜德县人民政府网上了解考核信息及考核进程或向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考核信息造成损失的,由竞聘者自行负责。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四、聘用管理
1、试用期管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人事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2、人事档案管理。考核聘用人员的档案一律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服务期内考核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服务期满后档案移交其主管部门管理。
3、服务期管理。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意见》(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文件规定:考核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服务期管理,最低服务期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末满的,不得调离初始招聘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4、服务期违约管理。聘用期内如果受聘人员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将不再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且不予办理正式调离或其他离岗手续,并缴纳指标占用费,每少服务1年缴纳1万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违约赔偿金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统一上交县财政。
5、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内住房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或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或提供住房,由考核聘用人员在外租房住的,用人单位可根据我县平均房租费按月补贴其租房费用的60%,该补贴服务期满后终止。如考核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单方面违约或中止合同,必须如数返还其单位在服务期内提供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用人单位收取。
本公告由县考核聘用事业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4—7444277(喜德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34—8679611(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7442616(喜德县卫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杨林 电话:13981540039
胡强 13881457498
举报电话:0834—7442900(喜德县监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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