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2016年10月31日最新快讯:根据工作需要,经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市普查中心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
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考调计划及职位
市普查中心为市统计局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拟任科员职务,从事统计调查工作。
三、基本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专业不限;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过刑事、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或乡镇机关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15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办公室(市委党校办公楼313室),联系方式:3364722。
3.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报考者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或者攀西人才网下载《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2份(A4纸双面打印,贴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鲜章);
4. 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5.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考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经攀枝花市统计局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2:1,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笔试由市统计局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低于3:1,则全部参加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
(五)体检
市统计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支付。如遇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情况,经市统计局党组研究,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考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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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事项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市纪委派驻市统计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3364722 监督电话:3302816
六、本公告由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
攀枝花市统计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