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7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表。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天。
4.具备附件《巴中市恩阳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单位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在处分期内、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0日—2016年8月31日
(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填写完整的《巴中市恩阳区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报名须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名地点: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地址:巴中市恩阳区义阳大道82号,联系电话:0827—3368576)。
4.缴纳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交纳笔试费每科5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8月31日17:00前到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递交减免报名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2:1(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放射>、医学影像<超声>、麻醉四个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1),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费用退还本人。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和未调整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者除外)凭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9月8日至9月9日17:00前到报名地点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各职位考试方式及考试总成绩折合办法见附表《岗位表》。考试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具体考室考前见考场分布示意图。
2.笔试范围
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参照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范围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总成绩将在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
(二)政策加分
有下列情形的,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3.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折合总成绩后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9月7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团委、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等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
按政策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在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2日内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在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由本人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同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递补体检对象;若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核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聘用岗位。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程序报批后聘用。
拟聘人员如系单位在职人员,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更多招考信息请关注四川人事网微信公众号:htgwy01
八、纪律和监督
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上述违规违纪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827-5399028、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监察室0827-3368311)。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27-3368576)、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3368388)。
九、其他
1.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本公告由巴中市恩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恩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3.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也不提供辅导资料。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