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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营山县城直属学校考调63名教师的公告

2016-08-08来源:本站采编

营山县教育局、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6年县城部分直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为切实解决县城部分直属学校学科教师紧缺问题,确保秋季正常开学。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国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为营山中学等3所县城直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63人。现将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学校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二、考调学校、岗位和名额

小学学科(41人)

云凤实验小学(40人):语文16人、数学16人、音乐2人、体育2人、美术2人、英语2人

希望学校(1人):小学数学1人

初中学科(22人)

希望学校(4人):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英语1人

营山中学(18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

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

物理1人、生物1人、音乐1人

三、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办中小学年龄40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完全符合本《公告》相关条件的在编在教学岗位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报考小学学科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学科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对口。

(4)报考小学学科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初中学科教师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县域外报考者须出具编制所在学校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考调的书面证明材料;县域内报考者须出具编制所在学校同意考调的书面证明材料(见附件2)。

(6)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在国、省、县规定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者。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四、考调方式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缺考任一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并取消考调资格。本次考调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加分事项

1.获得县、市、省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的加5分。

具备以上多项加分事项的考生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营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营山县正西街110号)。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初中学科教师须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1份;

(2)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者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业务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2016年营山县公开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1份(附件2,报考人员下载A4纸打印后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

(5)同意考调证明。

(6)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7)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供加分事项的印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由报名小组综合审查确定加分,愈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类别学科报名,不报具体学校。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一律取消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二)开考比例

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

(三)岗位调整

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相应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营山县教育局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10:30前在营山县教育局网(http://www.ysxjyj.com,下同)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srsj.gov.cn,下同)上向社会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于2016年8月12日下午3:00—5: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营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范围。主要进行报考学科相应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和考试范围。

2.笔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2016年8月15日下午5:00前在营山县教育局网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书面向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6年8月16日下午6:30前面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确定考调面试人员。根据各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调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考调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调面试人员。确定考调面试人员同查分结果一并在营山县教育局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7:30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营山二中指定候考室签到候考。

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导致实际面试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3.面试方式。模拟课堂教学讲课,主要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等。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讲课所用教材由备课室提供:

初中政治、历史、语文、数学、地理、生物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教材;物理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八年级教材;

小学英语、初中英语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七年级教材;

小学音乐、初中音乐使用人民音乐出版社、四川教育出版社七年级教材;

小学语文、数学均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五年级教材;

小学体育使用中国地图出版社五年级教材;

小学美术使用人民美术出版社五年级教材;

4.面试分组。根据学科考调名额和报名人数,面试原则上按初中、小学不同学段和不同学科分组或相近学科组合进行,由相关学科教师组建面试评委专家组,每组评委7人。

5.面试流程。面试人员进入候考室签到后,将所带通讯工具和面试无关的资料、物件全部上交到指定地方,接受检查;

各组工作人员组织面试人员按同类别学科相对集中抽取面试序号;

各组面试人员按面试序号依次进入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面试题目进行备课;

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相应面试室参加面试;面试完毕,评委按评分标准评分,考生在面试室外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再退出面试场。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评分量化到1位小数,考生面试得分为去掉七个评委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五个有效分相加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营山县教育局于2016年8月19日在营山县教育局网、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总成绩及排名)。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营山县教育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营山县教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同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营山县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营山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九、选择调动学校

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调动学校。同一岗位若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选择顺序,选岗时间及要求在营山县教育局网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没参加选择调动学校的,责任自负。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营山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在营山县教育局网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岗位、考试成绩、拟调学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动或调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调动人员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按规定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拟调人员须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调动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调条件取消调动资格以及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调动手续而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二、聘用及工资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本次考调到县城直属学校的教师均聘任为专业技术12级岗位,并执行专业技术12级岗位工资(绩效)待遇,保留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次考调到县城直属学校的教师工作满3个月后,若调入学校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层级或高层级岗位空缺,本人又符合竞聘条件,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与本校其他同等条件人员一同参加竞聘,竞聘上岗的,按程序审批后执行新聘岗位工资(绩效)待遇;未竞聘上的,仍然执行专业技术12级岗位工资(绩效)待遇。所有考调教师在聘用学校服务年限不足3年的不得流动。

十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调县城直属学校教师工作在县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委办共同组织实施。公开考调县城直属学校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及弄虚作假的考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调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其他影响考调工作公正性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考调学校基本情况
2.同意考调证明
3.2016年营山县公开考调教师报考信息表


营山县教育局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营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附件下载:
营山县2016年县城部分直属学校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含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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