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试网快讯:因工作需要,广安市财政局拟面向全市遴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名额
广安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
面向符合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已参加参公管理登记或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二)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有3周年工作经历,有服务期限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7月26日)。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不限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四)近2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 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式
此次遴选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考试、考核工作由广安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时间:2016年
7月26日至8月1 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3. 报名地点:广安市财政局人事科(市政府大楼508室,联系电话:0826—2349969)。
4.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2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近2年内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按不低于计划遴选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按100分计算。市财政局遴选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理论功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准考证在考前领取)进入考场笔试。
(四)面试。满分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6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条件要求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五) 考察和体检。
1. 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2. 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身体健康者确定为试用人员。
3. 如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七)试用。试用人员到市财政局相关岗位试用,试用期3个月。
(八)调动。试用期满,根据综合考察试用期表现,能胜任其工作的,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报名情况,可对遴选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咨询电话:0826—2349969
(四)监督电话:0826—2331188
(五)本公告由广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广安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2. 《广安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市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