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工商局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事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县(区)、园区报考者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岗位九级职员(科员)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五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遴选中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均截至2016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人事调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2016年7月28日(8:3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
(四)资格审查: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工商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遂宁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到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具体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月路168号513室)提交报名资料。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7月29日(8:30-12:00,15:00—18:00)到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市工商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30日(周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遴选职位名额3倍的,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工商局另行通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入闱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函。
笔试、面试的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面试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工商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市工商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采用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以及是否有回避情形等,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遴选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及专业、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遴选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工商局研究同意后,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拟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干调会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立监督小组,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工商局监察室(0825)2319236
九、本公告由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 (0825)2321978
遂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