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2来源:本站采编
内江市东兴区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
关于东兴区业余体育学校公开考核招聘
射箭教练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川人办发【2007】355号)《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承训射击、射箭项目代表内江市参加省运动会的安排布局,射箭项目无教练的现状,经研究,拟在区编办核定的编制内考核招聘一名射箭教练员。现将2016年东兴区业余体育学校考核招聘射箭教练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岗位基本情况
内江市东兴区业余体育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岗位要求:负责内江市射箭队的选拔、组队、训练、参赛和输送。完成内江市政府下达给我区承训的射箭项目参加四川省运动会参赛、输送任务。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射箭教练员岗位,名额一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能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罚的。
(三)岗位条件
35周岁(1980年8月2日及以后)及以下,必须具备以
下条件之一(限射箭项目):获得奥运会、奥运项目世界单项运
动会前八名;非奥运会项目世界单项运动会或亚运会、全运会前六名;全国冠军赛、锦标赛前五名;省运会前三名;具有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东兴镇中兴路119号,电话:0832-5857710)
(三)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相关项目运动员获奖证书、相关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省级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证明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4张。
六、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方式,由内江市东兴区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东兴区业余体育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考核组,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考核。由考核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报内江市东兴区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党组审定。
七、体检
由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从报名该岗位的人员中等额递补。
八、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内江市东兴区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东兴区业余体育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因放弃政审和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从报名该岗位的人员中等额递补,并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
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凡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追究经办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32-2288102
0832-5857710
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东兴区文化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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