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县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选调
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选调2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名额
管理岗位16名:县卫生计生健康教育促进中心管理岗位 6名、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8名、县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2名。
专业技术岗位4名:东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4名。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我县各乡镇卫生计生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试用期内、按政策规定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工作年限满6周年及以上(2010年6月6以前参加工作)。
5.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6日(8: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5233026。
3.资格审查。报名时持《宣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考核选调卫生计生工作人员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以及近3年工作年度考核证明、相关资质证明等原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只选择报考岗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不选择工作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实绩考核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合者,将随时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选调办法
以实绩考核和面试考核总成绩作为选调的主要依据。实绩考核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以加(减)分的形式计入总成绩;面试考核主要考察报名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以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实绩考核加(减)分和面试考核分数之和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1.实绩考核加分。报考人员具有大专学历的加2分、本科及以上加3分。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加1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加5分。借调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原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每工作满一年加1分,满半年不足一年的加0.5分。担任过乡镇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的加1分。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及县局级表彰奖励的,每次加5分、4分、3分、2分、1分。实绩考核相关材料原件需在报名当天提供,过时提供的不予确认。
2.实绩考核减分。受党内(行政)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分,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每次扣4分。实绩考核减分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3.面试考核(总分100分)。临时选派人员组成面试考核组,确定面试考核形式,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现场出题,评委现场打分。面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和选岗。根据实绩考核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的高低(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为序),按岗位总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对外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后,组织选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工作单位。若选调人员出现缺额,则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5.办理选调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流动手续。流动人员的岗位管理、聘用管理、工资待遇等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