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3来源:本站采编
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于近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现将考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名额3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县级及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学习药学类、食品类、医学类、法学类专业,取得相应学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3日后出生)。
4.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西昌市东南街151号四楼)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5月23日至25日下午5:00点。
审查资料:
1.《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考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三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三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考调。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2016年6月4日,考试地点: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5月30日。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
2.面试。面试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在州纪委派驻纪检组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实施。面试按照考调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3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
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试用。
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
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70261 2172515
监督电话:2171795
附:《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考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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