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卫计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健康状况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岗位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应聘人员为大学专科或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2016年7月31日以后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baomingwang.net。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6年5月18日0:00至5月22日23:59。
2.资格审查:2016年5月18日9:00至5月23日17:00。
3.网上缴费:2016年5月18日9:00至5月24日23:59。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注册: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
2.填报信息并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30K以内,图像清晰,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按要求重新上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特别提醒报考者需牢记报名时所填的信息(如注册账号、密码、电话号码、邮箱等)。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咨询电话:028-85811132),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或重新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6年6月1日9:00至6月3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按照要求设置打印准考证上的水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开考比例: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岗位,在征得成都市双流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其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5月26日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huangliu.gov.cn)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5月27日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3.笔试科目: 报考医学专业岗位的人员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报考会计岗位的人员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4. 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医学专业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
会计岗位: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5.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日)、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及考核表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5月25日—5月26日内交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备案办理加分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将加分情况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6月14日前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核对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执外国文凭者,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和就业推荐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由此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照1:2的比例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面试前一天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缴费标准:原件校验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一) 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拟聘人员选填聘用单位。在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时,各岗位分别按照总成绩高低,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定聘用单位。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及拟聘。确定聘用单位后,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双流区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并同单位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如系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期等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招聘的人员,应自愿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成都市双流区卫计局监察室(028-85828502)
咨询电话:成都市双流区人才交流中心(028-85811132)
成都市双流区卫计局人事科(028-85839258)
附件: 2016年成都市双流区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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