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十八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属学校聘用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对象
(一)拟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心理等学科教师
(各学科最终招聘人数视应聘者专业水平确定)
(二)语文、数学、英语教师要求
1.应届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30岁以内,教育教学效果优秀的在职教师;获得地市级以上赛课一等奖或学科竞赛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内。
(三)心理教师要求
1. 心理学专业或医学心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专业;
2.有三年以上学校心理工作经验教师优先;
3.具有国家级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优先。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专业考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在2016年5月10日前,将本人自荐材料电子版附加生活照一张发送至成都十八中电子邮箱。(cdsbz@126.com)
学校将根据应聘人数进行初审。对电子简历初审通过者,学校将通知本人参加专业考核时间。
(二)考核程序
1.专业考核。教学能力考核(上课,60分)、面试(语言表达,40分)两部分。根据两项合计总分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名单。
2.资格确认。对入围拟聘人员进行身份确认:查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查验属实者收取以上证件复印件。
3.名单终审。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入围拟聘人员竞聘过程、提交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确定最终聘用名单并公示。
四、聘用及管理
1. 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政策购买保险,参考同等教龄、同等学力、同等职称、同等工作量的在职在编教师薪酬计发报酬。校聘人员与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在评优选先、职称晋升、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同待遇。
2. 招聘人员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罗主任:028-87783937
行政办张主任:028-87786234
Email:cdsbz@126.com 网址:http://www.cd18.com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