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5来源:本站采编
自贡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自流井区分公司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受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委托,现由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派遣至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工作,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18人(其中男性14名,女性4名,具体职位及职位要求见附件二)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实际居住地在自贡市。
2、年满十八周岁。
3、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6、符合职位表列出的其他要求。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尚在服刑的;4、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6、道德品质不良,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7、其他不适应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为报名、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时。
2、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四楼政治工作室(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珍珠寺路192号)。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随同《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2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3张(一寸)。
4、报名热线:0813—4703114。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科目:(1)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能力;(2)公文写作。
2、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在笔试、面试前另行通知。
3、公布成绩:笔试次日后,在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公示栏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员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政审、体检
笔试面试人员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男性取前14名,女性取前4名,进入政审、体检环节。政治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由自贡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自流井区分公司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并派遣至自贡市公安局自流井分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由分局组织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自贡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自流井区分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试用期及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
(一)每月基本工资1380,并根据岗位要求核定绩效考核工资。
(二)公司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公司缴纳,个人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聘用单位从每人的工资里代扣)。
七、其他
1、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自贡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自流井区分公司负责解释。
3、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0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一报名表.doc
附件二: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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