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4来源:本站采编
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一)书记员6名;(二)司法警察3名,限男性;(三)信息网络管理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审判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书记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或法学专业优先;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三)司法警察资格条件
1、男性,26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低于50kg,双眼裸视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家族遗传病史,无传染疾病,无大型手术病史,无纹身;身体健康;
2、高中及以上学历,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泸州市范围内,能适应司法警察工作;
3、退伍士兵、警校毕业生、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上的优先。
(四)信息网络管理员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管理及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三、报名需要提供材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籍本、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如持有驾驶证、技术等级证书的,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26日。
五、报名地点:泸县人民法院政治处(四楼),咨询电话:0830-8193090。
六、招聘程序:(一)书记员:进行速录测试;(二)司法警察:进行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双臂曲伸、俯卧撑。(三)网络管理员:进行专业知识或实践操作测试。我院将根据测试结果、结合政审情况决定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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