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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梓潼县司法局面向四川省遴选司法助理员2人公告

2016-04-07来源:本站采编

梓潼县司法局

 

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司法助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梓潼县司法局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司法助理员(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及岗位

全省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职在编正式公务员。

本次遴选2名司法助理员全部为科员岗位(原科员以上职务及待遇均不予保留)。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司法行政工作;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工作不足3年的全部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46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选调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未满服务期限的不得向县外流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46日至430日(工作日9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二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梓潼县司法局政治处(梓潼县城北行政办公区4号楼4-4号)。

网络报名:1032396110@qq.com

联系人:徐先生、魏先生,咨询电话:0816-8212304

3、报名材料:《梓潼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身份证明材料(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各一份,以及本人自荐书(1000字以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察中的资格核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报经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最低不能低于2:1,否则减少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本人513-14日带报名材料原件和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到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即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和领取《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内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窗体底端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梓潼县政务网和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调动的,在2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遴选过程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遴选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本公告由梓潼县司法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6-8222029(县纪委)     0816-8218325(司法局纪检组)

 

          0816-8212312(县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梓潼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46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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