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1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现将我委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单位为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宣传促进中心,聘用为事业编制内招聘,共招聘事业人员3名。招聘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和附件2《2015年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招聘的对象和范围见附件2《2015年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1日—5月15日
①邮箱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请准确填写《2015年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将填好的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382765717@qq.com。
②现场报名。直接到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报名(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449号,市体育中心内)。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2015年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
1、通过邮箱报名者在5月20日之前带上以下材料到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名信息表》2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2、现场报名者现场完成资格审查。
联系人: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干 丽
联系电话:0833-2446784
四、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初步定在2015年5月下旬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考察
市旅游体育委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审核确认。
2、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附件:
1.2015年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15年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考核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3.2015年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宣传促进中心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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