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7来源:本站采编
5月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获悉,为推动省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四川将与新疆和甘肃两省“联姻”签订公积金互认互贷相关协议。据介绍,此举是四川房地产去库存“走出去”的一项重要举措。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到将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开展省内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推动省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目前省内21市州已实现互认互贷,省际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中。”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尹久亮介绍,四川将与新疆、甘肃签订协议,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贷,“新疆甘肃等地的很多企业和机关中四川籍的人士很多,不少人也有回乡购房的愿望,通过公积金的互认互贷平台,让四川房地产去库存‘走出去’。”
据介绍,此前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全国20家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互贷互认协议。分别为:陕西、浙江、辽宁、吉林、福建、江苏、安徽、广西、宁夏、青海、河南、云南、贵州、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甘肃、湖南、山西、江西的省级(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不过,省级(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人员主要是省级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比于省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后者包含的范围和面更为宽广。
事实上,公积金异地互贷一直是四川力推的一项惠民政策,去年底,四川就已与青海签订公积金互认互贷相关协议,确定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泸州市、攀枝花市、乐山市,与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为试点城市,在上述城市中已实现异地互贷。
“由于全国公积金管理系统未实现联网,公积金异地互贷在实际操作中还面临很多阻碍。四川的这种探索在今后还将扩展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实现公积金的异地互认互贷。”尹久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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