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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遂宁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2014-12-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精神,面试工作于12月14日顺利结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及职位排名

见附件

二、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照《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60名考生进入体检。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如下:

1、遂宁中院法官助理职位(3人):洪湖、陈冰晶、康雅情;

2、遂宁中院司法警察职位(男1人):吴灿;

3、遂宁中院司法警察职位(女1人):何秋月;

4、遂宁中院司法会计职位(1人):朱红梅;

5、船山区法院法官助理职位(7人):徐千惠、周欣、刘新、张燕、雷佳、王金玉、何菁;

6、船山区法院计算机管理职位(1人):罗浩;

7、船山区法院司法会计职位(1人):闫怡然;

8、安居区法院法官助理职位(9人):翟瑜洁、张雪、罗川、田鑫、廖家强、岳茂繁、蒲浪、王亚文、刘宇;

9、安居区法院司法警察职位(1人):程柳;

10、安居区法院司法会计职位(1人):林俊;

11、射洪县法院法官助理职位(10人):漆美伶、杜宇琳、詹熠、刘敏、朱峰、任琴、吴琼芳、周西子、雷慧、胡丽莎;

12、射洪县法院行政人员职位(1人):杨欢;

13、射洪县法院行政人员(宣传)职位(1人):唐兵;

14、蓬溪县法院法官助理职位(6人):何佳、许洪沁、刘小杰、黄倩、何致远、李朝晖;

15、蓬溪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男1人):常逸宇;

16、蓬溪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女1人):邹翔羽;

17、蓬溪县法院行政人员职位(2人):向奎宣、唐能成;

18、大英县法院法官助理职位(6人): 黎红李、刘海燕、简宇晶、代雪梅、李晓海、彭静;

19、大英县法院司法警察职位(2人): 龚成、曾浩洋;

20、大英县法院行政人员职位(2人):王迪、秦榕羚;

21、大英县法院行政人员(宣传)职位(2人):林思怡、董甜。

三、体检安排

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详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snfy.gov.cn首页“法院公告”栏)。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的具体有关事项报到时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附件:2015年遂宁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总成绩及排名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1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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