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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攀枝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公告

2014-12-0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现将2015年攀枝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攀枝花市西区法院、攀枝花市仁和区法院、米易县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按5: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体能测评。

人员名单:

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司法警察:王杰、李长明、刘俊江、张翔、张宗浚

西区法院司法警察:宋毅、姚力健、刘沐洋、季秀清、岳文、钱华、涂小龙、周林波、雷宇枫、梁文韬

仁和区法院司法警察:王涛、黄然、王龙宇、石磊、黄吉昌

米易县检察院司法警察:李伟、韩剑晖、付拉左、邹坤学、叶国安、李雄

二、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具体安排: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于2014年12月3日下午14:40前,到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50号)大厅报到集中,整队前往体能测评地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缺考,不再进行补测。

三、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性职位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性职位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附后)。

四、其他事项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规定比例参加资格复审。

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2014年12月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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