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8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下半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调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一)2014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入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情况已于2014年11月2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考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查询。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按照“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经测算,可入闱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分别为:医技药岗位39.8063分、护理岗位41.5838分、其他岗位36.0325分。笔试成绩未达到上述最低控制成绩的考生不得入闱面试前的资格复审。
二、岗位招聘计划调整
根据笔试情况和招聘单位申请,经研究,同意下列1个岗位按紧缺专业开考,招聘计划不变: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编码 |
招聘人数 |
绵阳市中心医院 |
影像技师 |
1402006 |
1 |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
按照《公告》规定,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12月2日(星期二)一12月3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南苑酒店二楼会议室(市内乘1路、33路、6路、10路公交车“索桥站”、“南河路口”站下车步行可到达)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2014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 递补资格复审
1、因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2、请未进入资格复审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自行与招聘单位联系所报考岗位是否具有递补机会,并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作任何通知)。递补资格复审考生于2014年12月4日(下午15:00-17:00)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等待递补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与报名表信息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提示:面试有关事项将于2014年12月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信息,不电话通知。
附件: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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