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长宁县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现将符合政策拟加分考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加分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4623001
通讯地址(邮编):长宁县竹都大道二段116号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300)
附件:长宁县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情况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情况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报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服役已满年限(年) |
其他可享受加分情况 |
应加总分 |
1 |
李俊黔 |
511523198802205593 |
长宁县企业服务中心 |
201401001 |
2 |
2012年12月被77263部队评为优秀士兵 |
4 |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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