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前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8月14日上午8:3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60号,前锋中学205室),联系电话0826-2861166。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
2.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3.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开具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递补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因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由人社、教育部门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名单并于2014年8月14日下午在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qf.gov.cn)和前锋区教育和科技局网(jk.qf.gov.cn)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应于201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广安市前锋区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办公室(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60号,前锋中学205室)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请有可能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三、面试事宜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缴费收据和《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件才能参加面试。
(一)面试报到及缴费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缴纳面试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前锋区教育和科技局
201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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