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3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和有关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面试比例为1:3。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形成竞争的同类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最低考试总成绩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二、面试前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面向优秀工人、优秀农民职位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缺考和违规违纪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东坡区学士街26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1楼(眉山客运中心站正背面方向),咨询电话:38168528、38197202 〕。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依次由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县级组织人社部门签注推荐意见并盖章。
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表彰奖励证明材料(近五年)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2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与网上提交的照片相同)。
3.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的需提交:
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出具的其在生产经营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或者一线务工满5年的工作证明;对于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不满5年的,须提供在我省境内企业工作满3年的相应工作证明,并提供在省外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其他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
(1)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报考面向优秀工人职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满五年的工作证明;
(3)报考面向优秀农民职位,需提供所在乡镇、村出具的在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五年的证明;
5.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在我省注册满五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由考生本人到场。
(五)其他事项
进入面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位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的相关事项
请于2014年8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
附件: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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