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2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公告规定,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各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未超过计划招聘数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人员;古蔺县人民医院20140709、20140713岗位和古蔺县中医医院20140720岗位因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共有44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于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早上7:30之前到古蔺县政府小礼堂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3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参加体检,无有效居民身份证者不能参加体检;
2.参检人员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人员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5.身体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6.体检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向体检医生及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行动;如有与体检无关的事情,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待体检结束,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7.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应聘岗位要求,调查其学校或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经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相关事宜
1.考察资料及时间安排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8月7日携带《古蔺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个人表现情况文字材料及档案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接受考察。
2.个人表现情况文字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本人基本情况;(2)近三年表现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奖惩情况、工作、学习情况);(3)本人是否遵纪守法情况;(4)本人是否符合《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的聘用条件;(5)本人承诺:上述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虚假或隐瞒,本人接受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
个人表现情况文字材料要求1500字左右,用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
3.逾期不按时参加考察或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0830-7233229(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0-7205613(古蔺县卫生局)
0830-7222277(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附件:
1.古蔺县2014年7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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