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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彭山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4-07-03来源:本站采编

中共彭山县委组织部

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彭山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彭山市委组织部、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彭山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彭山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或违规违纪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闱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7月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

彭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彭山县西街98号政府三楼),联系电话:37626092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4年彭山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2.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2)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出现役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证件和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按公告的时间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面试入闱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2014年彭山县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4年7月3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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