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规定,现将2014年选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事宜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
(四)资格复审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简章》的要求,携带有关材料亲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等信息必须如实告知,否则后果自负。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领取《面试通知书》。
1. 急需紧缺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贴照片);
②准考证;
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1份;
⑥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等)的证明原件1份。
第⑤、⑥、⑦项至少提供一项。
2.其他专业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推荐单位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贴照片);
②准考证;
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1份;
⑥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等)的证明原件1份。
第⑥、⑦项至少提供一项。
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4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贴照片);
②准考证;
③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原件1份;
⑥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和“2013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鉴定材料原件1份;
⑦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14年7月6日。
(二)面试地点
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场。
2.考生入场时间为:2014年7月6日早上7:30—8:00,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准时入场。
3.迟到的和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预计7月8日左右组织体检,请考生按招录简章关于体检方面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具体时间以面试后的体检通知为准。
3.入围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 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时,有近视的考生需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5.联系电话:0826-2678966。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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