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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滩区事业单位二〇一四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2014-06-27来源:本站采编

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事业单位二〇一四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实施方案

根据自人发[2005] 2号和自沿委办[2004] 8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事业单位二〇一四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与规范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试的组织

本次面试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数及面试原则

1、同一岗位(岗位代码)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依次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高于3:1(含3:1)低于20:1(含20:1)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考聘比,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考聘比(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并按照《公告》的规定,划定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60分为准,达到最低合格线的,等额择优聘用,低于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面试项目及成绩评定标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每位考生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五个评委评分按简单算术平均后为考生的最终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考生对评委的提问现场作答,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思考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题时间不超过12分钟,评委现场评分。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四、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2014年7月3日至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沿滩区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中直接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中小学教师单位和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委培生、定向生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到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沿滩区政府4楼414室,联系电话:0813-5538225)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4年7月8日前(8日截止17∶30时)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递补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分组

面试按不同的岗位代码分三个面试小组进行面试。

(三)面试评委会

面试小组的面试评委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专家评委3人),以差额抽签方式产生。

(四)面试考务工作小组

面试考务工作小组负责面试的计时、计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新版临时身份证有效),于2014年7月19日上午7:20准时赶到面试地点,按现场指示牌经验证后进入候考室,迟到30分钟未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成绩评定与公布:面试当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7月25日统一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七、面试收费

面试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8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交纳面试费。

八、面试工作监督及纪律要求

面试是招考工作的关键环节,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坚持标准,秉公评判,确保面试公平、公正,实现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目标。评委及现场工作人员有需回避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工作时间内,评委及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接待其他人员。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服从组织领导,平等竞争,服从评判,出现问题应找组织反映,不能违纪违规,妨碍面试正常工作。

面试的全过程由区监察部门和参加面试的考生共同进行监督,考生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应回避的人员或违规的现象,应当场向区监察部门的现场监督人员报告。

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4年6月2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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